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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回自家失窃车买赃不报触刑律

1999-05-20 来源:生活时报 立平 我有话说

本报讯花2500元买回的赃车竟是自己失窃的“座骑”,日前,顾某因涉嫌收买赃物被取保候审。

据扬子晚报报道,4月中旬,江苏省无锡市新生路派出所破获了一起机动车盗窃案。据销赃的东台女子朱某交代,一辆“风速125”卖给了家住上马墩的顾某。而顾某在派出所却满腹委屈地说,他花2500元买来了自己的被盗摩托车。

去年六七月间,顾某的一辆“风速125”踏板车被窃。几天后,顾某找到熟识的东台女子朱某,让她帮忙买辆赃车,但必须跟他失窃的“风速125”一模一样,这样,原来的行驶证仍可以照常使用。不久,朱某果然开来一辆黑色“风速”。不料,这辆赃车正是自己失窃的“座骑”。但时隔数月,顾某一直未向警方报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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